4月30日,我市开展的2010年贵阳市级高中毕业班“三好”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初中毕业生评先选优工作圆满结束。
表彰先进,在学生中树立品学兼优榜样,激励全体学生共同进步,根据贵阳市教育局《关于评选2009—2010学年度高中“三好学生”优秀学生干部、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的通知》(筑教基发〔2010〕30号)文件精神,我局及时下发了《关于评选优秀初中毕业生和“三好”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》(清教字〔2010〕41号)进行安排,全市中学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此项工作。4月28日,由我局审核领导小组对各学校上报的高中毕业班“三好”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初中毕业生进行了严格的审核。推选出高中毕业班“三好”学生182人、优秀学生干部91人、优秀初中毕业生148人,顺利通过了贵阳市教育局的审核。
按照规定,我市初中优秀毕业生应从曾获得过非毕业班“三好”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。由于卫城镇教育办公室、流长乡教育办公室、贵铁中学几年来未认真开展此项工作,导致学校无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,造成学生不能参加贵阳市优秀初中毕业生的评选,从而不能享受中考加10分的待遇。(教育科 周晓芳供稿)